更新时间:2023.06.27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定刑标准: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十五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的,应当以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定罪量刑。构成本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上
非法出售发票罪立案标准: 1.本罪是故意犯罪,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并且一般以营利为目的,间接故意和过失均不能构成本罪。 2.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关于发票的管理规定,扰乱经济管理的行为,犯罪对象只能是不能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 3.本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立案标准是:行为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 2、在客观方而表现为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两种行为方式; 3、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刑法第206条)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十五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构成非法制造抵扣税款发票罪: 1、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 2、主体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 3、客体是国家的发票管理秩序和税收秩序; 4、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用于出口退
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刑事案件定罪量刑的数额标准,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执行,即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最新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六十四条规定,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十五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税收征管和发票管理规定、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违反有关规范,使国家造成损失的行为。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立案标准为虚开税款数额1万元以上的或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可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它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000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诉。
依据刑法规定,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