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6
发生交通事故后,对方会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协商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造成一般人身损害的,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误工费。 因伤致残的,除了一般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要求赔偿造成的财产损失费用和人身损害费用。其中人身损害费用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一般对方全责,无责任方不需要赔偿,但是当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
1、首先去工商局(注意对方投保公司是登记在市局还是省局)企业信息科。 2、去开具事故认定书的交警支队凭事故责任认定书拉出对方车主、驾驶员的信息(不需要盖章)。 3、到地方法院,起诉。 4、回家等着。
交通事故负全责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对方,超出限额的由责任人自己赔偿,主要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等。
代驾司机发生事故的,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代驾司机的用人单位或者说是单价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属于无偿代驾的,则由驾驶人和车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发生交通后,尤其是全责方。大致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财产类的损失,一类是人伤类的损失。首先关于财产类的损失,主要是对方车辆的维修费,如果对方是新车且损毁特别严重的还有可能承担车辆贬值费,如果对方车辆属于营运车辆,还需赔偿停运期间的营运损失,另外
酒驾后事故不一定是全责,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需要看双方的过错程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
交通事故全责方需要向对方作出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
对方主要责任我方次要责任时,要根据各自的过错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的比例承担赔偿
交通事故全责方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对方全责的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自己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等合理费用; 如果致残了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
1、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
对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1.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