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4
贪污受贿死刑缓刑是不可以减刑的。贪污受贿的犯罪情节是特别严重的,对社会的影响是特别恶劣的,被判处死缓之后,可以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终身监禁,但是不得减刑、假释。符合前面所规定的情况,但是具有自首、立功表现,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真诚悔罪、积极
贪污受贿死刑缓刑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减刑的。具体规定是,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法律其他规定。
贪污罪和受贿罪的区别是: 1、侵犯客体不同。受贿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贪污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 2、侵犯对象不同,受贿罪侵犯的对象是公私财物,贪污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共财物。 3、客观方面的犯罪手段不同。受贿罪是
对于已经生效的裁判文书是不可以上诉的,准确地说不叫上诉,上诉针对的仅仅是没有生效的裁判文书。对于已经生效的判决,当事人或者家属不服的,可以申请再审,如果符合再审条件,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再审。
作为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贪污、受贿等犯罪行为的,应当按照以下标准进行处罚: 1、贪污受贿数额较大或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贪污受贿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第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第二、贪污数额
个人贪污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可以判刑。《刑法修正案(九)》取消了贪污罪、受贿罪的定罪量刑的数额标准,代之以“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以及“较重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情节”。将贪污罪、受贿罪起点数额提高到3万元,并不
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可以死刑。部分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是违法的行为,造成后果严重的,就会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假释。 一、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二、适用假释的犯罪分子,必须已经执行一定时间的刑罚。 三、犯罪分子在执行刑罚的过程中,认真遵守监狱的规章制度,接受教育改造,并以实际行动来证实自己确实痛改前非,改恶
犯了受贿罪,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假释: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