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1
批捕不等于逮捕。 批捕和逮捕的区别在于:批捕,是由人民检察院根据嫌疑人已查清的犯罪事实,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而做出的批准逮捕决定; 逮捕,则是由公安机关依据人民检察院做出的批捕决定,对嫌疑人实施收监等待公诉的具体行为
盗窃犯被抓住的,属于被害人的合法财产的,赃款、赃物应当及时、完整返还给被害人;不属于被害人的合法财产或者是违禁品的,不予返还。对于犯罪嫌疑人自已用于犯罪的本人财产,予以没收。但如果赃物一直核查不到失主的,等法院判决之后就会把赃物上交国库。
刑事逮捕后的处理:如果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的,应当立即释放;如果犯罪嫌疑人符合审查起诉的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移送至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下列情形应当予以逮捕: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下列情形应当予以逮捕: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累犯与逮捕没有必然联系,对徒刑以上的犯罪人只要符合逮捕条件的,就可进行逮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
批准逮捕后有几种结果 1、检察机关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者证据不足需要补充侦查的,检察机关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并退回公安机关。 2、检察机关认为构成犯罪的,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检察机关退回公安机关后,公安机关如认为还需
不会,是否逮捕要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具体情况而定。根据法律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
累犯逮捕确定构成犯罪的,会判刑,同时还要从重处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
对于从犯应当按照其构成的罪名,综合考虑其在犯罪中起到的作用,主观恶性大小,悔罪承担等因素,比照法定量刑标准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如果是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对于不能执行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逮捕决定,并将其立即释放。《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且满足以下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应当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