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4
目前我国刑法规定了四种非法集资类的犯罪,它们分别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和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等。非法集资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
非法经营罪的行为方式如下: 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 3、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
我国的刑法对串通投标罪的表现形式作出了相关的规定。通常情况下,如果是投标者之间相互串通的,那串通投标有以下三种表现形式:1、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起抬高投标报价;2、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压低投标报价;3、投标人之间约定,在类似项目中轮流
由国家创制法的方式所决定的法律规范的外部表现形式。如宪法、法律、条约、习惯等,这种理解近似于“法的渊源”。体现法律规范内容及效力的法律文献形式。如国家创制法的机关发布的“公报”、“公告”、“政报”等。法律规范各种外部表现形式的总和。既包括法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谋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行为。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犯罪的既遂有以下几种形式。 1、行为犯,也称举止犯,是指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刑法规定的某种行为,即已构成既遂的犯罪。 2、结果犯,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必须发生了法定的结果,才构成既遂的犯罪。 3、结果加重犯,是指行为
非法传销的表现形式有: 1、“拉人头”式传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2、骗取“入门费”式传销。 3、“团队计酬”式传销
1、“拉人头”式传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2、骗取“入门费”式传销。 3、“团队计酬”式传销。
非法传销的表现形式如下: 1、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2、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
非法传销的表现形式如下: 1、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并根据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人员的数量计算和支付发展人员的报酬,谋取非法利益的; 2、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支付费用或者变相支付认购
非法传销的表现形式如下: 1、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并根据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人员的数量计算和支付发展人员的报酬,谋取非法利益的; 2、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支付费用或者变相支付认购
违法放贷罪的主要表现形式: 1、明知借款人和实际用款人不一致,发放冒名贷款; 2、明知用款人提供虚假贷款资料,未进行严格审查,违反贷款发放流程,发放贷款; 3、违反大额贷款应当抵押担保和大额贷款审批权限的规定,发放贷款的。
高利贷的具体表现形式有如下几种: (一)借贷利率超过法律规定的“同期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包括利率本数)”的,就构成高利贷。 (二)计算复利是一种高利贷常见表现形式,不过并非所有计算复利的都属于高利贷,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分为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