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1、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 2、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3、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4、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
责任主体对工程质量的责任是: 1、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 2、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3、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4、工程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对工程质量负有以下责任: 1、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 2、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3、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4、工程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工程质量的责任如下: 1、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 2、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3、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4、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
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包括建设方、施工方、设计方、监理方。 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对工程质量承担责任如下: 1、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 2、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勘察、设计的质量
责任主体对工程质量的责任是: 1、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 2、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3、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4、工程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1、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 2、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3、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4、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
产品质量责任包括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及民事责任。其中民事责任具体包括销售者对其出售的产品的质量担保责任;因产品存在缺陷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侵权责任。
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对工程质量有如下责任: 1、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建设工程质量全面负责; 2、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3、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4、工程监理单
工伤负责人包括社保经办机构、用人单位、和遭受职工工伤的第三人。如果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则主要由社保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来支付赔偿;如果单位没有依法为职工缴费的,则主要由单位来进行赔付;如果是第三人造成的,则主要由第三人来赔付。
一般建设单位对于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全面履行管理职责,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对于因工程质量造成的损失,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产品质量责任包含的内容有: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的行政责任;对严重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销售者对其出售的产品的质量担保责任;因产品存在缺陷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侵权责任。
因分包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建设单位或其他受损害人既可要求总承包单位承担责任,也可以直接要求分包单位承担责任。总承包单位在选择分包单位是应当对其资质条件严格审查,加强对分包单位工程质量的实时监督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