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3
对于被处判缓刑的犯罪分子,看守所对其进行释放的程序为:如果判决时是被羁押在看守所的,法院会先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把人放出来,如果开始就是取保候审的,判完就可以直接走人,但是要接受社区矫正。
检察院已经同意取保候审了,三日内会通知到取保申请人。办取保候审只需找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如果拘留满37天不符合逮捕条件的或者不变更其他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那么就应当放人。
(1)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以下为检察院退侦的程序: 1、首先人民检察院认真审查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 2、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检察院退侦的程序: 1、首先人民检察院认真审查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 2、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检察院批捕后下一环节是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具体程序如下: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2)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 (3)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
检察院刑事抗诉的程序为: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检察院批捕后的流程为: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作出起诉决定后,将案件移送法院并提起公诉。
检察院申诉程序为: 1、刑事申诉的立案,司法机关接受申诉权人申诉的法定诉讼形式。 2、刑事申诉的审查,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接受申诉后应进行全面审查,不应受申诉人提出的申诉理由的限制。 3、审查结果的处理,原终审人民法院对刑事申诉进行审查后,
检察院批捕后的程序为:先由公安机关继续侦查,侦查终结后将案件移送检察院,由检察院审查起诉,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由检察院代表国家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移送至法院,最后由法院审理并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