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1.14
离婚房屋的分割方法,需要根据房屋的具体归属来进行判断。首先,如果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双方都有权请求分割此套房产。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87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话,需要由人民法院根
有贷款的房屋,离婚分割的规定如下: 1、如果是婚后按揭购买的房屋或者是婚前按揭购买且房屋登记为两人名字的,那么这两种情况下,只要夫妻双方没有特殊的约定,房屋就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平均分割; 2、变价分割,将共有的房屋进行买卖,卖房
债务人隐匿转移财产的,债权人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的方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果债权是合法有效存在的,债务人通过隐匿转移财产,导致自身的财产减少,偿债能力下降,进而对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据此行使撤销权,使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
债务人在死亡后没有财产的,首先应当确定其是否有配偶,如果债务人有配偶,并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那么其配偶有义务对债务进行偿还。其次,如果债务人死亡后没有遗产的,其子女就没有义务对债务进行偿还,但是如果其子女资源对债务偿还的除外。 有以上
首先,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属于婚姻法规定的共同财产范畴的部分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双方对其有平等的处理权。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可以知道,如果死者生前留下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就按照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进行继承;如果既没有遗嘱,也没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就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 我国法定继承顺序分为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了:配偶
车辆与房屋不同,车辆只能登记在一个人的名下,因此,体现在车辆行驶证、登记证上的车辆所有权人,只有一个。婚前买车,车辆登记在谁的名下,该车辆就是谁的资产。婚前买车,一般情况下车辆都是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有两种特殊情况: 1、双方就该
婚后置换房,不一定能够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需要根据房产的出资情况来进行分析和判断。 首先,如果是一方变卖了自己的个人财产,在婚后又用此笔财产置换了新的房产,这种情况下,该套房产仍然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这主要因为,婚姻关系的缔结,并
并不是女方婚后购房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女方是使用的夫妻共同财产买房,那么无论登记在谁的名下,都是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但是在以下两种情况下,财产是属于个人财产。第一就是女方使用的是女方个人婚前的存款来买房,并且是全款买房,还把房屋登记在
结婚前,夫妻婚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由夫妻双方共同共有,即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该房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具体分割方法优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起诉到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一方在婚前获得的安置房,一方以全款的方式购买,并且登记在出资方的名下,那么房屋就是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以下情形之下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1)一方出资购买房屋,但是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或者是登记在对方名下;(2)一方的父母出资购买房屋,
首先,在财产被留置时,债务人与留置权人应当约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债务人可以依据留置权人的意思,获得六十日以上的债务履行期限。其次,债务人应当在该期限内履行债务,否则,留置权人可以与其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指的是国家的工作人员的财产与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而本人又不能清楚说明其来源合法的行为,本罪侵犯的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性。 其中不能清楚说明包括行为人拒不说明财产的来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