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宅基地被别人侵占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若是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林地的承包关系,以确定林地为自己所享有。然后,才可以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主张撤销林权证。从而真正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宅基地上有违法建筑是可以强制要求拆迁。程序一般是: (1)调查询问、现场勘验; (2)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3)行政处罚权力告知; (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执行。补偿低于市场价格的拆迁是违法拆迁。应当先补偿后拆迁,即让被拆迁人先拿到
1、有利于农业发展的建筑物,不需要拆除。 2、当初在国家规定的条件下、满足国家标准的房屋,比如当初国家规定这类农户可以享有一户多宅政策的,处于这种情况中的农户房屋,可以保留。 3、农户家庭条件确实贫困,只有这一处房屋、并且这处房屋虽被定性为
农村宅基地是不能买卖的,它建立在农村村民的户籍信息之上,一户一处宅基地。买卖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属于无效约定,但对于实际购买者,若房屋存在拆迁,是可以要求原房屋所有人适当赔偿的。
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土地。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强拆宅基地是否违法,要依据强拆的程序是否合法而定,如果被征收人不履行征收补偿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向人民法院申请强拆,经法院批准的,强拆房屋行为合法。
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 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的。 “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 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 1、宅基地补偿; 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
农村宅基地被别人侵占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若是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1、及时报警,敦促警察对非法强拆立案调查。警察在接到公民报警后,有出警的义务。如果警察到达现场未阻止非法强拆的行为,属于不作为。如因故未能到达现场,当事人可在事后到县公安局书面报警,警方有义务对破坏公民财产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如果不立案,属
老家的房子被强拆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处理,通过申请信息公开收集政府征收程序操作中的违法点,注意收集相关违法征地拆迁的证据,依法向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维护合法权益。
宅基地使用权包括合法取得和合法使用两个方面。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他附属设施。对非法扩大、抢占宅基地甚至耕地的行为应依法宣布其无效,并可给予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