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30
行政处罚主要有以下方式:给予当事人警告、通报批评;对当事人处罚款;没收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暂扣、吊销其许可证件、降低其资质等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以及行政拘留等。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主要有下列六种方式,分别是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吊销许可证、降低资质等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行政拘留;以及其他的处罚方式。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执行行政处罚的方式有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依法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依法处理或者将冻结的存款、汇款划拨抵缴罚款;以及其他的方式。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处罚的方式主要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有以下几种: 1、警告; 2、财产罚。主要形式有罚款、没收财物(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 3、声誉罚:主要形式有警告、责令具结悔过、通报批评等。
行政处罚不予处罚的情形有以下这些: 1、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