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职工不用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和所属行业费率档次等情况,确定用人单位缴费费率。
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是:全国各行业的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不同,一类为风险较小行业,二类为中等风险行业,三类为风险较大行业,大致都在0.5%--2.0%这个范围,三类行业分别实行三种不同的工伤保险缴费率,分别是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1.0%
员工办理工伤保险赔付比例是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不同的伤残等级,职工每月领取津贴的工伤赔付比例从基本工资的60%到90%不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按照月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
工伤鉴定九级的赔偿范围是: 1、可以享受工伤医疗赔偿,根据医疗机构给出的实际治疗清单进行赔偿。 2、还可以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职工到外地就医的可以获得伙食补助费的赔偿。 3、工伤鉴定九级的职工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职工九个月的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与上述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或者雇工。
猝死工伤保险能赔付多少钱是因人而异的,因工去世的赔偿项目: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
湖南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职工均有依照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工伤事故赔偿的费用一般包括: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造成伤残的还包括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造成死亡的还需要赔偿丧葬补助金、一次性
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垫付。储备金占基金总额的具体比例和储备金的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等等。
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又称工伤赔偿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