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具体金额由工伤职工申请工伤保险前工资金额决定。
工伤保险条例中工伤保险基金条例有: 1、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2、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发现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且无法确认的,应告知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此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当事人。
工伤认定保险条例内容如下: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制定本条例,确保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 2、《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
《工伤保险条例》共八章64条,主要内容:第一章总则(1-6条),第二章工伤保险基金(7-13条),第三章工伤认定(14-20条),第四章劳动能力鉴定(21-28条),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29-43条),第六章监督管理(44-53条),第七章
工伤保险条例十级伤残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根据与实际医疗时间、本人的工资等判定赔偿数额。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数额标准各地有不同的标准。
本条是关于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工伤待遇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又称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对这些工伤职工,用人单位应当与其保留劳动关系。也就是讲,除这些职工到达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死亡外,用人单位不得与这些职工终止劳动关
如果用人单位按时提交申请所认定的工伤理赔均由社会保险集金等行政保险支付。而用人单位没有按时提交申请是由伤亡或职业病职工本人或家属以及工会等在一年内提交申请认定的工伤职工或没有工伤认定而符合本条例所规定的工伤职工应得理赔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行
第六十二条的基本含义是,工伤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用人单位应当无条件参加,否则,除了接受行政处罚外,还应承担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中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认定工伤的情形包括: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