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2
有限公司可以成立子公司,股份公司也可以成立子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法人财产权,能够独立的申报债权,并承担民事责任。
会出现公司设立无效是因为以下原因: 1、公司没有到工商部门进行合法注册,私自开业的; 2、公司设立的设立人、设立应当认缴的出资额不符合规定; 3、公司章程违反法律规定; 4、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出资。
官职很大,负责公司内部治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协调)、收购并购、资产管理等,最主要的是公司的对外发言人,对上市公司来讲,董秘需要上交所的资格认定后才能担任。薪水较高,在公司相当于高管,一般是副总待遇。
公司分立和设立分公司的区别包括:分立后的新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而分公司没有法人地位;分立后的公司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等。《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股东大会,是指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决定公司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的机构。它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其他机构都由它产生并对它负责。股东大会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相同。董事会是公司股东会的执行机构,向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3人至13人组成。两个以上的
公司设立与公司成立的区别如下: 1、公司设立是成立的必经程序,而公司的成立则是设立的法律后果或直接目的; 2、公司设立是一种行为,而公司成立则是设立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和事实状态; 3、公司设立只构成公司成立的前提条件;等等。
董事会成员并不都有股份,也可以是自然人。对于自然人来说进入董事会也是没有股份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
监事会主席有实权。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董事会是股份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一)表见代表,构成表见代理所产生的法律效力:由公司承担对第三人的法律责任,公司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越权董事追偿。 (二)无权代表,产生的法律效力: 1、对于越权董事与第三人恶意串通的,无效,由越权董事承担责任。 2、对于其他的情形,效力待定,
上市公司董事会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 3、制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和决算计划; 4、制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赔偿方案; 5、制定公司合并、分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