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6
工伤赔偿项目中的工资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来计算的。劳动者受工伤的,除可以享受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外,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仍然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赔偿月工资按照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计算。缴费工资是指工伤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工伤保险职工本人不缴费,由用人单位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适用核定费率缴纳。
工伤赔偿中的工资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按以下标准计算: 1、发生工伤前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尚未约定或无法确定原工资额度的,按不低于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其原工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工伤赔偿项目有: (一)医疗费。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四)康复治疗费。 (五)辅助器具费。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 (七)生活护理费。 (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九)伤残津贴。 (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
工伤伤残赔偿金根据劳动者的伤残等级计算,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等费用。
伤残补助金是按照伤残等级和本人工资来确定的,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为25个月工资,三级为23个月工资,四级为21个月工资,五级为18个月工资,六级为16个月工资,七级为13个月工资,八级为11个月工资,九级为9个月工资,十级为7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可以支付双倍工资的情况: (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赔偿三期工资的计算标准如下: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
员工工伤停工留薪期内工资按照原待遇计算: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停工留薪期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伤残待遇。
拖欠工资的赔偿是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期限后,逾期不支付的加付情形。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职工有工伤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若是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承担护理费用。
计件工人工伤赔偿标准,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计件工人受聘于工作单位,视为本单位受雇员工或者职工,应该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标准,由工伤鉴定结果,支付环卫工人的工伤保险项目的费用。按照法定的工伤赔偿计算方式进行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