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3
刑事拘留程序是: 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可以决定拘留,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拘留后二十四小时内要做三件事“送看、讯问、通知”。 送看是指拘留后应当立即送看守所,最迟不超过二十四小时。讯问是指拘留后二十四小时内必须讯问;通知是指拘留后二十四小时内必须
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 一、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二、审查起诉阶段
刑事拘留的一般程序是: 1、出示拘留证。拘留犯罪嫌疑人,应当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拘留证。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捺指印,拒绝签名、捺指印的,侦查人员应当注明。 2、立即将被
检察院批准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为二个月,复杂的可以延长一个月,对于流窜作案、结伙作案、难以取证等复杂案件可再延长二个月,对于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犯罪可以再延长二个月,其他复杂案件经最高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侦查终结后,案件移送检察院审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拘留的程序是: 1、对于符合条件的人员采取拘留措施的,应当出示拘留证; 2、在二十四小时内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并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3、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被依法释放的人,看守所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释放通知文书,办理释放手续。 (1)拘留后,办案机关发现不应当拘留或者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通知立即释放的; (2)逮捕后,办案机关发现不应当逮捕,
刑事拘留期限一般是三天,最多是三十七天。其放人流程主要为:首先,核对好当事人的身份,确认好相关证据材料及相关信息。其次,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释放通知文书,办理释放手续。最后,释放被羁押人,发给释放证明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刑事拘留之后的处理程序是:1、侦查阶段,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后两个月内审查终结案件,并且写起诉意见书;2、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时,应当审讯嫌疑人,听取相关人的意见,审查完成后向人民法院提起
刑事拘留期限到了: 1、逮捕; 2、释放,针对的是无罪或证据不足的情形; 3、释放,同时处行政拘留; 4、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针对的是没有逮捕必要和证据不足,需要继续侦查的。
刑事拘留到判刑流程具体是: 1、逮捕:公安机关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 2、捕后:侦查羁押不超过2个月,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或不起诉,检察院在一个月内做出决定; 3、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一般在两个月内宣判,至迟不超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拘留的程序为:先由公安机关出示拘留证;然后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再在拘留后及时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最后及时进行讯问,不应当予以拘留的,则立即释放被拘留人,发给释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