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3
刑事拘留的程序步骤: (一)拘留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承办单位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然后由提请批准拘留的单位负责执行。 (二)拘留的执行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查封、扣押当事人的财产有利于案件的尽早侦破。但应遵守刑事诉讼法查封、扣押财物的规定。查封、扣押的财物,有期限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刑事拘留后的程序: 1、对于需要进行逮捕的,在其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 2、对于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不需要进行逮捕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手续后,可以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的; 3、对
拘留到判刑的流程是: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法院一般在两个月内宣判,至迟不超过3个月。
刑事拘留规定的时间如下: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十四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三十七日。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
派出所刑事拘留的程序。 一、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和拘留的理由,呈报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发拘留证; 二、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案件的时候,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让其补充侦查,也可以自己进行侦查。补充侦查应当在一个月内完成。如果进行二次补充侦
人民检察院作出批捕决定的,应批捕,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诉讼法拘留的程序:先由公安机关出示拘留证;然后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再在拘留后及时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最后及时进行讯问,不应当予以拘留的,则立即释放被拘留人,发给释放证明。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检察院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之后
刑事拘留是以日为计算单位,而且期间开始之日不算在期间以内,即从期间开始的次日计算。期间的届满以法定期间日数的最后一日为止。例如,犯罪嫌疑人于4月1日被刑事拘留,从第2日开始计算,期限届满日期为4月4日;如果延长刑事拘留4日的,期限届满日期为
刑事拘留批捕后的程序为: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批捕后,由公安机关继续侦查;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如果符合起诉条件的,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这时案件就到了法院的手里,最后由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
检察院批准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为二个月,复杂的可以延长一个月,对于流窜作案、结伙作案、难以取证等复杂案件可再延长二个月,对于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犯罪可以再延长二个月,其他复杂案件经最高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侦查终结后,案件移送检察院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