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1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代位继承的发生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代位继承必须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也就是子女必须先于父母死
代位继承因为没有尽赡养义务导致丧失继承权的,不能继承。如果代位继承人具备丧失继承权的条件且被法院判决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关于代为继承权的性质有固有权与代位权两种不同学说。依固有权说,代位继承人参加继承是其本身固有的权利
代位继承有如下具体的特征: 1、主体特定。即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 2、范围特定。即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3、其他特征。
代位继承需满足的条件条件: 1、前提条件。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该死亡可以是自然死亡,也可以是宣告死亡; 2、主体条件。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均不得成为被代位继承人; 3、其他条件。
抚恤金不可以代位继承。因为抚恤金是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发给被继承人的家属的赔偿,属于被继承人家属的财产,不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所以不能被继承,自然也不可以代位继承。
可以,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1、代位继承有诉讼时效,时效为3年。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2、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
胎儿享有代位继承权,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继承权丧失。 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位继承。
需要下列证据: 1.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或公安机关、村委会、居委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2.当事人为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或精神病人的还应提交监护人的身份证明资料。 3.证明是养子女、非婚生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应提供收养、出生证
代位继承成立的条件: (1)享有继承权的被代位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前死亡; (2)被代位继承人须为被继承人的子女; (3)代位继承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4)代位继承只能发生在法定继承方式中。
养子女享有代位继承权。 代位继承是指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代替先亡的直系尊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定继承制度。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为被代位继承人或本位继承人,代替被代位继承人取得遗产的直系卑血亲称为代位继
收养的子女也有代位继承权。 根据法律规定,代位继承权指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代其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被继承人的子女也就是被代位人,包括有继承权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不仅被继承人收养的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