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31
交通事故中,行政复议的复议期限为针对于此次交通事故,行政机关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被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算的六十日内。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行政复议期限是60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
当事人可以自收到《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安交通管理当场处罚决定书》《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主管公安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行政复议的期间为六十日。复议机关一般需在上述期间内作出复议决定;如果因情况复杂,不能在上述期间内作出复议决定的,经其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至多不超过三十日,再作出复议决定。
行政复议期满,一般为当事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后。如果当事人在六十日内提出复议申请的,未超过申请复议的有效期间;如果在六十日后提出复议申请的,复议机关一般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
行政复议期限是六十日,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算。如果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复议的时效,一般是六十日。如果行政相对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上述期限内提出行政复议的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则按其规定来处理。
行政复议期限一般是在60天内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申请人应自知道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相关行政复议机构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对于决定受理的,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即为受理之日
申请行政复议的最长期限一般是六十日。行政相对人如果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权的,可以在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的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如果超过六十日的,则按其规定的具体期限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