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31
复议的受理,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复议的决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
在中止行政复议后,作出复议决定的期限应暂停计算;等到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再由行政复议机关及时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并继续计算复议机关应当作出复议决定的期限。
复议机关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的期限为五日。行政复议机关会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如果认为复议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会予以受理;如果不符合的,则会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给申请人。
行政复议中止的时间,是中止的原因出现的时间。中止的原因包括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或者不可抗力等。而中止的具体时间,要根据不同的中止原因来确定。
行政复议有效时间是六十日。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
60日。《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
行政复议中止的期限一般情形下是无限期的,可能中止一年、二年等,法律对此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但是若是因为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等原因中止的,满60日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仍未消除的,行政复议终止。
行政复议有效期为六十日。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
行政复议的有效期,一般为六十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权的,则可以在六十日内,通过书面申请或口头申请的方式来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的申请。
行政复议终止的期限是六十日,但是应当在法定的情形下,法定的情形为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等原因中止。此时满60日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仍未消除的,行政复议终止。
行政复议中止期限一般是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制。复议实践中,复议机关往往因为出现某些特殊事由而无法正常开展行政复议工作,但又不能因此撤销案件,在此情况下复议机关可以通过复议中止制度暂时中断行政复议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