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3
具备下列要件才构成丢失枪支不报罪: 1、丢失枪支不报罪的主体要件为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 2、主观要件即故意的心理态度; 3、客体要件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即丢失枪支后不及时报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丢失枪支不报罪量刑应当根据实际案情决定。 我国刑法规定,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
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丢失枪支不报罪是指: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此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丢失枪支不报罪是指: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此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丢失枪支不报罪量刑应当根据实际案情决定。 我国刑法规定,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
现行刑法对丢失枪支不报罪量刑的规定是: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人民法院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情节,依照法律规定判处。
构成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丢失枪支不报罪的条件包括有: 1、犯罪主体限于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 2、主观上是出于故意; 3、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 4、客观上行为人实施了丢失枪支后不及时报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符合下列条件的,会构成丢失枪支不报罪,即主体是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实施了丢失枪支后不及时报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
1、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丢失枪支后不及时报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机关的人民警察等;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