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1
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的使用人不符合国家专项资金政策的基本条件,在申报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严重弄虚作假,虚构并不存在的企业或项目,伪造关键性申报材料,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的,应当对使用人以诈骗罪定罪处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套取国家补贴资金会构成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
套取国家资金法律未明确规定专项罪名。如果是普通公民套取国家资金的话,是构成诈骗罪;如果是国家工作人员,一般构成贪污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涉嫌诈骗罪。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的使用人不符合国家专项资金政策的基本条件,在申报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严重弄虚作假,虚构并不存在的企业或项目,伪造关键性申报材料,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的,应当对使用人以诈骗
套取国家资金25万元,应当区分具体情况,不是一样处理的。《关于规范套取国家专项资金案件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对套取专项资金使用人罪名适用的三种情形:一是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的使用人不符合国家专项资金政策的基本
我国刑法没有规定套取国家资金罪,行为人不符合国家专项资金政策的基本条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严重弄虚作假,虚构并不存在的企业或项目,伪造关键性申报材料,可能构成诈骗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
骗取国家资金,主要是指贪污罪,具体是由《刑法》第382条、第383条规制的,根据规定,犯本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以下3个不同的档次处罚: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非法集资,是指个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组织未经过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式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在我国现行法律中,非法集资案件涉及的罪名包括有: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和擅自发行股票等罪名。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非法出售发票罪,指的是犯罪嫌疑人违反发票管理相关法律规定,通过非法手段出售各种不能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的行为。非法出售发票罪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下面四点: 第一,在客体方面,本罪侵犯的是双重客体,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