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5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水产资源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非法捕捞水产品数量较大的,一贯或多次非法捕捞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为国家保护水产资源的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
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非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法院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以及当事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确定。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律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间或者使用禁用工具和方法捕捞水产品的严重行为。犯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水产资源管理保护制度,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禁渔区、禁渔期间或者使用禁用工具和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犯罪的主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既遂的规定是:行为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法院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禁用工具指禁止使用超过国家关于对不同捕捞对象所分别规定的最小网眼尺寸的渔具。禁用的方法指禁止使用损害水产资源正常繁殖、生长的方法,如炸鱼、毒鱼、电网捕鱼等等。禁渔区、禁渔期指对某种重要的鱼虾贝类产卵场、越冬场和繁殖生长的场所等划定的一定区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