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5
我国刑法修正案九增加了代替考试罪作为法定罪名,本罪是指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本罪在立案过程中并没有对“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作出限定,根据刑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法律规定”是指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国家考试。
抽逃出资的行为方式一般有以下几种: 1、伪造虚假基础关系,公司与股东的买卖关系,公司将股东的注册资金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 2、通过对股东提供抵押担保而变相抽回出资。 3、将注册资金的非货币部分,如建筑物、厂房等在验资完毕后,将其中的一部分或
犯罪行为有不作为和行为。形式是指作为的表现。虽然是行为人的一定身体动作,但行为人在实施犯罪时,并不局限于利用自己的身体实现一定的犯罪意图,而是利用各种犯罪工具及其手段将自己的犯罪意图付诸实践。与行为相比,不作为是指行为人具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
走私犯罪的行为方式包括: 1、以藏匿、伪装、瞒报等手段逃避海关监管和税收,运输、携带、邮寄货物、物品进出境; 2、未经海关许可将保税货物或特定减免税进口的货物在境内销售牟利; 3、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货物、物品。 4、不具有合法证
1.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2.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3.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4.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骗取银行或
犯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观要件,即故意或过失;主体要件,即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客观要件,即犯罪的行为、结果或造成的危险;和客体要件,即被侵害的社会关系。
构成假冒专利罪的行为如下: 1、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2、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3、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
1、犯罪嫌疑人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 2、犯罪嫌疑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 3、犯罪嫌疑人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 4、犯罪嫌疑人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
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有: 1、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人。 2、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犯罪行为及其结果所具有的心理状态。 3、犯罪的客观方面是指犯罪行为的实际具体表现。 4、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而被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寻衅滋事罪行为方式: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行贿罪的犯罪构成应这样界定: (一)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和公职人员的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 (四)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给国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