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如果劳动者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了严重损失,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法定辞退情形,此时解除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则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不属于第39规定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则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被迫辞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包括: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劳动者依据法定情形辞职的,是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的。具体情形如下: (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
一,被迫离职,如果是当事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符合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是得不到相应的补偿的,如果是单位的原因(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等)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1,如果单位拒绝支付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是职工提出辞职的,在正常情况下,单位没有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义务。但是,如果是因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的违法情形,职工被迫辞职的,则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规定在劳动合同中可以设定违约金的两种情形的同时,还规定了两种情形下违约金支付的具体标准: 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
劳动者因病主动辞职没有补偿。劳动者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只有用人单位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法定过错,劳动者主动解除合同的,才享有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因患肿瘤辞职,并非是用人单位具有法定过错,是因
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具体如下: 1、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主动表示不续签原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
经济补偿金,指的是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给予员工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一般发生在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后,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一次性向员工支付经济上的补助。又可以被称为“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两者的支付条件不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一般包括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法执行裁员、双方共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合同到期是否重新签订的情况。而赔偿金是用人单位一方想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选择继续履行合约,也可以不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