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6
破产债权的审查方式:一般情况下,法院只作程序上的审查,即只要破产清算组依照规定向债务人发出了书面限期清偿通知,债务人收到后七日内既未提出异议,又未清偿债务,法院就应裁定强制执行。
我国实行绝对的破产申请主义,即破产程序只能由法定破产申请权人提出申请而开始,法院不得依职权主动开始破产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均可依法提出破产申请。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公
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破产申请,债权人提起破产清算申请,如果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债务人、出资人不得提起重整转换的申请。因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且为人民法院受理,此时,相关法律措施已经实施,如管理人已经产生、财产已经被接管等,在已经进入破
企业具备下列任何一种条件即可申请破产重整: 1、企业法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2、企业法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 3、企业法人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
破产重整并不是破产,破产清算才是破产。破产重整是指专门针对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经由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以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的
通常情况下,企业申请破产保护的重组一般会让债务人或者管理人,从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那天起的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经过债权人的同意,经过人民法院的确认,债务人可以继续营业。资产重组是指企业资产的拥有者、控制者与企
根据我国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破产的债权人可以申请重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
债权人可以申请债务人破产重整。 破产重整是企业破产法新引入的一项制度,是指专门针对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经由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以帮助债务人摆脱
大股东可以申请上市公司破产重整,首先申请重整:债务人依照破产法的规定直接向法院申请重整;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债务人;出资人出资额超过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重整决定:经人民法院审查,认为重整申请符合破产法规定的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破产清算的申请。 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也称不能支付或支付不能。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应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1)债权发生
破产清算未申报的债权并不因此消灭,债权人可以另案主张权利。破产程序中未申报债权,也仅使其丧失按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参与分配、进行表决等权利。债务人的债务并不当然消灭,亦不影响债权人要求其他责任人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申请破产则首先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书面破产申请、企业主体资格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与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