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债权人的撤销权是当债务人通过放弃债权,赠与等无偿转让的方式无偿处分自己的财产影响了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债权人享有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该行为的权利。
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通过一些方式处分自己的财产导致债权人的权利受到损害时,债权享有申请撤销该行为的权利,如债务人通过无偿转让自己的财产,放弃债券等。
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通过一些方式处分自己的财产导致债权人的权利受到损害时,债权享有申请撤销该行为的权利,如债务人通过无偿转让自己的财产,放弃债券等。
诉期未满前撤回上诉的,还可以再提起上诉。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起诉后的撤诉方式: 1、视为撤诉。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2、申请撤诉,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除了离婚案件需要有新情况、新理由并受六个月的期限限制处,其他案件的撤诉,是可以重新起诉的,只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法院就会受理。
第三次起诉离婚不一定能判离,判决离婚与提出离婚的次数无关。法院认为,夫妻关系破裂后才会判决离婚,以下情形可以认定为感情破裂: (一)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
行政诉讼第三人的概念为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在行政诉讼过程中申请参加或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或者减损第三人权益的,第三人有权依法提起上诉。
在诉讼实务中,经常有一种错误的观念,就是如果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那么法院一定会判离婚,那么第一次起诉后撤诉第二次起诉一定会判离吗?答案是不一定。法院判决是否离婚的评判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而不是看起诉的次数。判决离婚的关键在于是否符合法定
债权人撤销权的法律规定如下: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权人可行使撤
第三次起诉离婚不一定会判离。法院对于离婚案件是否判离不是根据起诉次数决定的,而应当根据事实理由和证据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