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我国保险合同复效的法定条件是: 1、保险人与投保人达成一致并订立协议; 2、投保人按照约定补交保险费; 3、保险合同未超过复效保留期限; 4、被保险人符合投保条件。
保险合同应当具备以下合同生效要件: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法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不违背公序良俗。对于其他一些附生效条件或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还须满足生效条件和在生效期限内
保险合同解除的条件: (1)投保人故意或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或者以何种保险价格承保时; (2)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履行维护保险标的的义务; (3)被保险人未履行危险增加通知的义务;等等。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保证合同的内容具体如下: 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主债务的种类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订立的主合同是何种类型的债务,是给付金钱债务、交付货物债务还是付出劳务的债务。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和保证人有着直
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 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 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
合同的保全的内容:赋予债权人在一定条件下的代位权或撤销权,行使这两项权利的直接后果将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产生影响,这与合同相对性原则不同。因此,人们说合同保全是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例外。合同保全主要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期间。即合同生效后,合同履行
保管合同的特征有: 1、保管合同是提供劳务的合同,保管合同以物的保管为目的,保管人为寄存人提供的是保管服务,保管合同的履行,仅转移保管物的位置,而对保管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产生影响; 2、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就保管合同而言,仅有当事人双方意
签订保证合同需要包含的内容有: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 保证担保的范围;保证的期间;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在我国保险条款的法律概念是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的有关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条文,保险人对其所承保的保险标的履行保险责任的依据;公司法具体内容包括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公司债券等。
未签劳动合同对于职工的影响: 1、公司逃避为劳动者交各种保险,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没有依据; 2、劳动者无法与用人单位形成稳定的劳动关系,随时面临被辞退风险。
(1)投保人故意或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或者以何种保险价格承保时; (2)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履行维护保险标的的义务; (3)被保险人未履行危险增加通知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