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9
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权属于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在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应当听取工会、企业方面代表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包括基本工资奖金及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故应当是应发工资。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原则的基本要求包括: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必须合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必须合法。平等自愿原则是用人单位不得威胁、利诱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要写的内容是:用人单位名称、劳动者姓名;劳动合同类型及期限;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包括工作内容,工地地点,工资等等内容,然后签订协议。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劳动合同期限;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安全协议注意事项:劳动合同的条款要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基本信息;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的缴纳事宜;工资等。
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内容是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六种情形。这六种情形是: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
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下列的内容: 1、劳动合同的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同时除了以上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额外对其他内容进行协商约定。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经过培训调整不能胜任工作;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