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二手房买卖合同如果符合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一般具有法律效力: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的规
1、购房者将交给中介公司或售房者的钱约定为预付款,比如“买方缴纳卖方(或中介公司)1万元,属于预付款,如果买卖双方没有签订协议,此款全部退还买方”。 2、买卖双方不与中介公司签订居间协议或委托代理协议,而是直接签订买方、卖方及中介公司的三方
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可以写明买卖双方的姓名、住所等信息;房屋的名称、位置、面积等信息;房屋的售价;价款的支付方式、时间、地点;以及检验标准等内容。
双方可以协商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如果协商不成的,合同中有仲裁条款或双方签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除合同。没有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书,请求法院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
二手房买卖合同应当写明当事人基本信息,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等。接着将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写清楚,最后是双方当事人签字。
二手房买卖双方可以协商约定由一方交中介费,也可以都交中介费。二手房买卖中介费的价格一般为房屋成交价格的1%至2%,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二手房买卖合同会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况:买卖双方中有一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买卖双方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合同;买卖双方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而订立合同的等。
房产证拿到后,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权属有争议的;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的,不能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