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2
各地人民检察院办以下类型的案子: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案件。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
我国人民检察官的职责根据我国《检察官法》的规定包括:对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代表国家进行公诉;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开展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工作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一、有证据证明被批捕人发生了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二、被批捕的人正式进入了刑事诉讼程序并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人民检察院刑事抗诉的条件如下: 1、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 2、确有抗诉的必要性。 刑事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刑事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按照法定诉讼程序,要求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并作出改判的法律监督活动。
检察院部门科室如下: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举报中心、反贪污贿赂部门、反渎职侵权部门、侦查监督机关、公诉部门、监所检察部门、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职务犯罪预防部门、案件管理部门、检察技术部门。
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发现的确有错误,可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
1、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 2、确有抗诉的必要性。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为有抗诉必要,依法提出抗诉: 1、人民法院采信自行收集的证据,未经庭审证即作为裁判的根据,导致裁判错误的。 2、人民法院不采纳公诉人庭前收集并经庭审质证的有
检察院公益诉讼职能包括以下: (1)人民检察院履行职责中发现污染环境、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适格主体或者适格主体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2)检察院公益诉讼包括民
检察院的职权是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以及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等。
有两类:专有职权,即审判职权。这是任何一个国家的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所享有的排他性权力。特殊职权,诸如法律解释权、立法权、司法审查权、程序规则制定权以及司法行政事务处置权等。这类职权不具有排他性,某些机关也可依据法律授权而享有。因此,这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