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1
我国《刑法》第四章规定了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罪数,主要包括: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过失致人重伤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罪、非法拘禁罪、绑架罪、拐卖妇女、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妨害公务罪、强迫
共同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根据民法典规定包括有:需要有二人以上的共同意思表示;需要在共同意思表示下,实施共同侵权行为;需要二人具有民事责任能力等。
侵占罪的行为表现如下:行为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侵占下列财物构成犯罪: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 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 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
下列行为侵犯了肖像权: 1.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权利人的肖像; 2.虽不以赢利为目的,但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而将权利人肖像进行展示、公开、陈列、复制、散发等行为; 3.超出肖像权人许可范围使用权利人的肖像; 4.超出肖像权人许可的
侵犯著作权行为的认定如下: 1、有侵权的事实。即行为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按著作权法规定的使用条件,擅自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以及表演、音像制品和广播电视节目。 2、行为具有违法性。 3、行为人主观有过错。
满足以下条件的行为,属于侵犯著作权: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不法行为。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存在著作权人著作权及其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行为人的不法侵权行为与著作权人受到损害的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人格尊严权是人格权中的核心权利的意思。民法学理上,有认为人格尊严是具有伦理性品格的权利,是主体对自己尊重和被他人尊重的统一,是对个人价值主客观评价的结合。也有认为人格尊严是一般人格权的内容之一,也是一般人格权的最重要内容,是指民事主体作为一
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有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等。
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 2、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 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
侵犯财产权利的犯罪有:盗窃罪、抢劫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抢夺罪、聚众哄抢罪、侵占罪、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挪用特定款物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转化的抢劫罪。
下列行为属于经营者侵犯消费者人格权的行为: (一)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 (二)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 (三)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