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5
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合同为有效的合同。 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他人的行为并非无权处分行为,而是承租人依法使用、收益租赁物的行为,因此,出租人是否同意不影响转租合同的效力。 其次,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行为不是一种无权处分行为,不能将未经出
协商一致或者享有解除权的当事人向另一方送达解除通知时,房屋租赁合同解除。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
由卖方支付。二手房交易的费用可分为卖方和买方两种缴纳情况,具体费用如下: (1)卖方二手房税费: 1、个人所得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房改房自用满五年,且是唯一生活用房的免征) 2、营业税及附加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5.5%
承租人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并解除租赁合同: (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 (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 (3)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经催告后仍不支
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 2、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
甲方违反租房合同一方面乙方可以要求甲方继续履行租房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按照双方签订的租房合同中的违约金进行赔付;另一方面乙方可以解除租房合同,要求甲方按照实际损失情况进行赔偿,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
因承租人因自身原因暂时无力支付租金的,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请求出租人适当延缓交付,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的是一种违约行为,承租人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承租人不支付租金虽然是一种根本违约行为,但出租人并不一定要马上解除合同,为了保持
承租人是租户。出租人是房东。承租人又称承租方,是指租赁合同中使用租赁财产并按约向对方支付租金的当事人。其主要合同义务为:(1)按约定数额和期限向出租人支付租金;(2)妥善保护租赁财产并按约定用途正当使用;(3)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及时返还租赁财
出租人的义务: 1、交付出租物; 2、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 3、租赁物的瑕疵担保义务。 承租人的义务如下: 1、支付租金; 2、按照约定使用租赁物; 3、妥善保管租赁物。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租赁关系,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的,提前解除合同并不是违约的行为,如果是单方自己解除的,就会构成合同违约的情况。当事人互相一致协商的,可以解除合同。
租金未到期转租是否合法,取决于具体情况。如下: 1、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可以转租或者承租人的转租,征得出租人同意是合法的; 2、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转租或者取得出租人同意,转租是违法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承租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承租人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