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宅基地没有继承权。宅基地不是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农村居民只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不享有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继父母与继子女满足以下条件才是抚养关系: (1)继父母负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 (2)继父母与未成年继子女共同生活,并支付相关支付费用。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确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抚养关系: (1)继子女尚未成年,随生父母一方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时,继父或继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或成年继子女在事实上对继父母长期进行了赡养扶助,亦视为形成了抚育关系。 (2)继
只有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抚养教育关系,他们才产生与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一样的关系,才能享有继子女的抚养权。当成年继子女成不履行对继父母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继父母,有要求成年继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同居关系没有继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没有赡养老人的子女是能够继承遗产的。继承是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对于遗嘱继承的情形,只要在遗嘱中指明了可以继承的,即可继承;对于法定继承的情形,其子女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是可以继承的。
房屋居住权是房屋所有人针对某一人而设立的用益物权,所以房屋的居住权是不能转让或者继承的。 现在有些特殊的房屋居住权有特定的限制条件,比如公租房、带有单位福利性质的住房、干休所的一些房屋,都有一些限制继承的条件,如果是这样的房屋,就不能继承,
有的,受继父母抚养教育长大的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继父母子女之间,属于法律拟制血亲的关系。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基于双方根据自愿原则而形成的抚养关系发生的,这种权利义务关系的发生,并不影响继子女与其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继子女
《民法典》规定小三的孩子有继承权,同时也生父也具有抚养子女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如果爷爷生前立了遗嘱,遗嘱中排除了孙子的继承,遗嘱继承优先,孙子没有继承权;如果爷爷没有立遗嘱,并且爷爷的儿子(孙子的爸爸)先于爷爷死亡,那么孙子可以代为继承爷爷的遗产。所以孙子想要有继承权,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1、爷爷没有立遗嘱, 2、爸爸
爷爷的遗产孙子在符合以下情况下可以继承: 1、孙子的父母,即爷爷的子女,已经先于爷爷死亡的,可由孙子在其父母有权继承的范围内代位继承; 2、爷爷依法订立遗嘱,将孙子列为继承人的,孙子可取得遗嘱继承权,主张继承遗产。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