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行使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的主体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我国有权监督宪法实施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
宪法规定监察委员会行使国家监察权利的监察机关。
监督权是指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监督权包括: 1、批评、建议权; 2、控告检举权; 3、申诉权。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和检举,有关国家机关负有查清事实进行
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检察院是全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国家机关,行使国家的检察权。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我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人
公民行使监督权途径如下: 1、通过人大代表或直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或地方人大常委会反映; 2、采用书信、电子邮件、电话、走访等形式,向有关部门举报或反映; 3、通过媒体工具,如电视、广播、报纸等进行监督。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人大及其常委会
我国宪法权的主体是人民。按照宪法的理论,制宪主体不同于制宪机关。我国宪法制定的主体是人民。而制宪机关为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全体人民享有制宪权,是制宪主体,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不享有制宪权,而是制宪机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