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3
醉驾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用刑事拘留: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不讲真实姓名、住址
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请逮捕。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
刑事案件立案后可以撤销,但是当事人是不能撤销的,刑事案件只有公安机关才可以撤销。公安机关认为有犯罪事实,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且由本单位管辖的,应依法立案侦查。
“不知情”是一个辩护观点,但必须有理有据,只是说“不知情”而没理没据,就是没有技术含量的辩护,是不会被办案人员接受的。 如果一旦进入刑事司法程序、第一时间委托专做刑事辩护业务的律师处理。最终是否能得到
怀孕妇女不能拘留的依据是公安部《公安拘留所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被拘留后发现被拘留人患有传染病、精神病等严重疾病,以及怀孕或者哺乳婴儿的,应当通知原裁决机关另行处理。)《民事诉讼法》没有提出孕妇司
从现在司法机关掌握的情况来看,涉事民警还可以涉嫌犯罪,就不能刑事拘留,只有符合刑事诉讼法第80条规定的才能刑事拘留。《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
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种类,刑事拘留是强制措施,两者不会必然转化。只有在行政拘留期间发现还涉嫌构成犯罪的,才会采取刑事拘留。《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
公安局沒有证据不能拘留他人。没掌握证据前可以询问,调查,传唤或拘传,如果是拘留则要有相应的证据,才能作出拘留决定。有权决定采用拘留的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对于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以及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
发生交通事故被拘留的情况有两种:一种为行政拘留,另一种为刑事拘留。有以下情形之一,可以采取行政拘留:1、无证驾驶或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情形;2、驾驶员因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情形;3、屡次违反交通规则,不听交通管制
在刑事诉讼中刑事拘留又被称为拘留,一般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其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所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下,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犯罪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一种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 刑事拘留一般要要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才可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