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首席仲裁员回避由仲裁委员会主任决定,仲裁委员会主任担任仲裁员时,由仲裁委员会集体决定。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有权在首次开庭前提出回避申请,但需说明理由;原仲裁员因回避而重新选定或指定新仲裁员后,当事人可以请求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但是否准
仲裁员是否回避,由仲裁委员会主任决定;仲裁委员会主任担任仲裁员时回避,由仲裁委员会集体决定。在进行调查案件的过程中,当事人有权在首次开庭前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因回避而重新选定或者指定仲裁员后,当事人可以请求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是
回避制度是指法官和其他法律人员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退出审理案件的制度。回避制度是为确保案件的公平审判而建立的制度。根据法律规定,回避人员包括法官、办事员、翻译、专家和勘验人。 回避制度有三种规避方式: 1、案件当事人或有关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
适用回避制度的人员包括与当事人、代理人等有亲属关系的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等。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针对回避制度的规定,回避制度的适用范围为:1、审判人员的回避:如果审判人员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等具有相关利害关系的情形之下,审判人员应当自行回避;2、如果审判人员与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利害关
亲属回避制度是:司法鉴定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委托人和利害关系人也有权要求其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等等。
刑诉回避制度一般适用于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和审判人员,还适用于鉴定人员、翻译人员和书记员。回避可以自行回避,也可以申请回避,还可以指令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
回避制度的法定情形主要有以下这些: 1、是本次案件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需要回避; 2、与本次案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 3、与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影响审判公正的关系的,需要回避。此外,由于需要回避的对象不同,而决定回避的主体也
回避制度的适用对象主要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判人员或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 4、审判人员接
仲裁员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其除名。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关于国企亲属回避规定: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招聘行为的意见》要求实行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国有企业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国有企业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
回避是指公安司法人员因与案件或案件的当事人具有某种利害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可能影响刑事案件的公正处理,而不得参与办理该案的一项诉讼制度。 刑事回避制度适用人员: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30、第31条和最高两院解释,包括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