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涉外仲裁裁决人民法院可以有执行权,我国的涉外仲裁机构是下设在中国国际商会的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海事委员会。这两个机构是民间性质的组织。由于我国涉外仲裁机构的民间性质,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只有裁决权,而没有执行权。
根据《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有权提出仲裁检验申请的: (一)司法机关; (二)仲裁机构; (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其他行政管理部门; (四)处理产品质量纠纷的有关社会团体; (五)产品质量争议双方当事人。
人民法院不予执行的涉外仲裁裁决主要有: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
如果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书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受理申请的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执行。
1、以口头方式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我国仲裁法第16条规定了仲裁协议的形式要件,即仲裁协议必须以书面方式订立。因此以口头方式订立的仲裁协议不受法律的保护。 2、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仲裁协议无效。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
解决公司债务纠纷的途径如下:当事人自行和解、申请调解、仲裁、诉讼等。且一般情况下,公司债务纠纷由当事人自行和解。若当事人无法和解的,可以申请有关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条款申请仲裁,仲裁不成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民事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主要有依法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或者由第三方进行调解。
解决医疗纠纷的法律途径: 一、协商。 医患双方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协议书,可以办理公证或律师见证,并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当事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