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
行政诉讼要遵循下列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由人民法院独立进行审判的原则;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的原则;以及辩论的原则等。
一、同等原则 涉外行政诉讼的同等原则是指,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我国进行行政诉讼,与我国公民、组织享有同等的诉讼权利,承担同等的诉讼义务。外国人、无国籍人和外国组织在我国进行行政诉讼采取同等原则,一方面是国际事务处理的需要。另一方面,
直接以法人名义提起行政诉讼。即法人为原告。行政诉讼法中法人属于适格的诉讼主体,在法人基于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直接以法人的名义进行诉讼。
应该在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应当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申请了行政复议的,对复议决定不服的
不作为有两种划分:在表现形式上可以分为依职权行为的不作为和依申请行为的不作为;在内容上可以分为拖延履行和拒绝履行。 1、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
1.行政诉讼第三人一般是原告、被告之外的行政相对人。 2.行政诉讼第三人是同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人。 3.行政诉讼第三人参加诉讼,必须是在诉讼开始之后和审结之前。 4.行政诉讼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方式有主动申请参加诉讼和人民法院依职权
行政诉讼中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对于整个行政诉讼的过程当中举证责任的划分,以及相应的程序来是存在详细规定的。行政机关负有举证责任,而且相对人,也就是公民和原告没有必要负举证责任。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是法律规定由特定的当事人对特定的事项所承担的提
个人告单位的行政诉讼时效,一般是六个月。如果个人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适用该时效期间的规定;如果个人是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而起诉的,则适用十五日的诉讼时效规定。
行政诉讼同时申请赔偿的方式是:首先,应当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不赔偿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立案,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合并审理,也可以单独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