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4
企业名称权的主体是依法成立并经登记注册的法人或者非法人企业,包括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 不论企业的所有制形式,也无论其组织形式如何,只要其名称依法登记注册,就可获得企业名称权的保护。
1、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准备好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租房: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租房
侵犯企业名称权的表现形式如下: 1、非法干涉企业名称设定权。 2、非法干涉企业变更名称权。 3、非法干涉企业使用名称权。主要包括两种情形:非法使用他人企业名称的行为,企业名称权是一种独占使用权,除企业自身外,其他企业未经权利人许可不得使用该
商标侵权一般的不需要更换企业名称的。因为商标和企业名称属于不同的行业范畴,由不同的法律进行规范。但若商标经登记注册,或该商标为驰名商标,企业出于恶意而使用相应名称,足以造成消费者混淆的除外。
企业名称是企业在经营中使用的名称。 1、在经营中为法律行为时,用于签名的名称。企业必须有名称表彰自己,否则,在经营活动中会有很多不便,也会给秩序带来混乱; 2、企业应当依法登记企业名称,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3、未经批准的企业名称,由部门责令
对公司名称权的保护实际上就是对公司字号(商号)权的保护。企业字号是一种兼具人身权与财产权性质的独立权利,是非物质化的财产权即无形财产权,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将企业的字号作为商标申请注册,一但核准,即获得了商标专用权。通过将企业字号注册为商标
1、在公司名称原有基础做简单修改。 2、公司名称已经做为商标使用多年,而被他人抢注,可以通过“商标异议”、“商标宣告无效”等途径拿回来。 3、公司名称一直在做为商标使用,是否继续享有善意使用权。
不能。 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用于办理涉税业务,如计税、退税
如果他人商标已经注册,别人就不可以再使用这个商标,否则就会构成侵权。法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