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申请追加被告的期限法律没有规定。一般是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追加被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但行政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除外。
行政诉讼中要追加被告的,应当是由人民法院告知或者通知,如果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但行政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除外。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
申请追加被告的期限法律没有规定,一般是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追加被告。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申请理由成立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追加被告的时间规定:当事人一般可以在一审法庭辩论结束前申请追加被告;如果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而其他参加的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则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
重审立案前被告死亡的,其诉讼权利会丧失,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审理。如果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能够确认其无罪,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我国法律对起诉没有时间间隔限制,对于民事案件,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可以再次起诉。但是对离婚案件,撤诉后,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六个月内起诉的,法院将不予受理。
被告追加股东的条件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起诉之日起一个月左右开庭。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起诉流
追加股东为被告的条件是: 1、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2、由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公司的债权人提出; 3、公司的发起人已经被起诉要求承担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