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9
构成非法滥伐林木罪的要件: 1、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 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林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法滥伐林木罪的构成要件: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林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是一般的犯罪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
滥伐林木罪构成要件包括:客体: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一般犯罪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
没有。 1、行为人乱砍滥伐树木,主观方面应该表现为故意,所以并不属于过失犯罪,通常都是明知道不该乱砍乱伐还是进行的。 2、行为人违法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如果行为人砍伐的
本罪的认定标准或构成要件如下: 1、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 2、本罪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森林保护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发放采伐许可证,或者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反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数量、
滥伐林木罪的面积确定:在林区,盗伐一般可掌握在2立方米15立方米或幼树100-250株;在非林区,盗伐一般可掌握在1立方米12、5立方米或幼树50-125株。关于数额的起点数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可以在两高规定的数量范围
退耕还林的树木不可以砍伐。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控告破坏退耕还林的行为。 有关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接到检举、控告后,应当及时处理。各级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退耕还林资金和粮食补助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
滥伐林木罪的四要件是: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 2、行为人违反森林法的规定,实施了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的行为。 3、行为人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的构成要件是: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林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是指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森林法的规定,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发放采伐许可证或者违反规定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情节严重,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的行为。
滥伐森林罪不存在过失犯罪,如果是乱砍滥伐树木,在这个时候主观方面应该表现为故意,所以并不属于过失犯罪,通常都是明知道不该乱砍乱伐还是进行的,这样的行为就会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