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0
对环保处罚申请行政复议的时间,一般是六十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知道该环保处罚之日起的六十日内,可以依法提出复议申请,向复议机关提交申请书和有关的申请材料。
交通行政复议一般在三十日内作出决定,我国法律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在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认为其依据不合法,本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依法处理。处理期间
行政处罚后的复议期限一般为六十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等处罚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六十日内,依法提出书面的复议申请。
行政处罚后复议期限为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复议的处理期限是: 1、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不足六十日的除外。 2、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
环保的行政处罚期限,是在两年之内。如果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一般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该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环保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的时间,一般是六十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知道该环保处罚之日起的六十日内,可以依法提出复议申请,向复议机关提交申请书和有关的申请材料。
行政复议的受理期限是五日。行政复议机关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会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申请复议的条件的,会予以受理;如果不符合的,会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
行政复议期限延长最多三十日。我国法律规定,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申请行政复议的最长期限一般是六十日。行政相对人如果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权的,可以在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的申请。但是若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则按其规定的具体期限来申请。
行政复议的期限为六十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算。法律规定,若是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