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9
行政处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如果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不申请复议或起诉,也不履行的,则行政机关在该期间届满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一般只有无强制执行权力的行政机关才能申请法院执行。
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是能复议的。如果被执行人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执行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复议机关申请复议。
法院能强制执行行政处罚的罚款。如果当事人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也可以采取对当事人加处罚款等措施。
行政强制执行的机关: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以及人民法院。如果行政机关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可以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法申请法院强制不履行的当事人来履行。
强制执行措施是行政机关、人民法院保证行政处罚决定得以履行的重要手段,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权益。行政处罚法规定,在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情况下,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以下几种强制执行措施: 加罚;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
执行行政强制措施在以下情况下实施: 1、行政强制措施只能在履行行政职责的过程中实施; 2、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四类: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坏,避免危害,控制风险扩大; 3、必须有法律、法规的明确授权,即需要单行法律、法规
行政诉讼期间一般不会停止强制执行,但是具有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而法院予以同意;或者法院认为继续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形的除外。
行政强制执行能申请复议。行政强制执行也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同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可以。行政处罚决定书不一定会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强制执行。因此,对于行政处罚来说,只有当事人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
行政处罚决定书会强制执行。若是被罚款的行为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以及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当事人可以对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提出异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关于执行异议的规定,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经人民法院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
行政裁定书能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行政裁定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只有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才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