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政府信息公开是指在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20天以内,向社会公众公开信息,行政机关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不能直接答复的,应当在半个月之内给予答复,答复延长日期最长不能超过15天,行政诉讼期限为6个月之内。
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包括: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公安部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为: 1、政府责任原则; 2、一般公开原则; 3、政府各部门之间信息互通共享原则; 4、及时公开原则; 5、保证公民能够便捷知道有关政府信息原则。
在法律上,政府信息公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授权和委托的组织,在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过程中,通过法定形式和程序,主动将政府信息向社会公众或依申请而向特定的个人或组织公开的制度。对此,可以从广义与狭义两个方面来理解。 广义上的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行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 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基本原则,如下: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国家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主体是: 1.行政机关; 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3.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
晋城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主要是报纸,网站,电视,广播的这些便于公众知晓的途径,或者也可以通过政府的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微博、微信等这些平台及时的了解大家想知道的一些行政信息。
不是。具体行政行为要求针对特定的行政相对人,就特定的事项,作出有关该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信息公开是对社会公开的,并非特定人,属于抽象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