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5
1、当事人陈述。 2、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3、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4、宣读鉴定结论。 5、宣读勘验笔录。
(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3)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4)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1、当事人陈述。即当事人陈述主张及其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2、证人出庭作证。凡是应人民法院传唤出庭的证人,均应出庭如实提供证言,作伪证的应负法律责任。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经法庭许可,交书面证言,由法庭宣读; 3、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法庭辩论应当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公诉人发言; 2、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3、被告人自行辩护; 4、辩护人辩护; 5、控辩双方进行辩论; 6、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辩论应当在刑事诉讼部分的辩论结束后进行。先由附带民事诉
法庭调查程序为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法庭调查是指在法庭上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审查的活动。
一、民事案件法庭调查的程序如下: 1、当事人陈述; 2、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3、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4、宣读鉴定意见; 5、宣读勘验笔录。 二、刑事案件法庭调查的程序如下: 1、公诉人宣读
一、民事案件法庭调查的程序如下: 1、当事人陈述; 2、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3、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4、宣读鉴定意见; 5、宣读勘验笔录。 二、刑事案件法庭调查的程序如下: 1、公诉人宣读
一、民事案件法庭调查的程序如下: 1、当事人陈述; 2、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3、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4、宣读鉴定意见; 5、宣读勘验笔录。 二、刑事案件法庭调查的程序如下: 1、公诉人宣读
法定继承人的顺序如下: 1、配偶、子女、父母; 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相关法律规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
法院调查证据程序:高院民诉法规定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包括:涉及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身份关系的、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的,当事人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性事项的,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依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法庭调查和庭外调查的区别有主体不同、方式不同、范围不同、产生的阶段不同、主次有别。庭外调查的主体是法院,而法庭调查的主体是人民法院、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法庭调查一般都是公开进行的,透明度很高,而庭外调查则是由人民法院两人以上共同进行,大多数
民事诉讼法院调查的程序是按照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宣读鉴定意见;宣读勘验笔录的顺序进行的。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