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针对强制履行请求权,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申请强制执行的主体是依法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执行方式有以下这些: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会进行行政强制执行的情形如下:当事人在行政决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不履行行政决定义务,也不提起行政诉讼或者申请行政复议的,具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经催告后可以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调解书可以要求强制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
行政强制执行措施都有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财物;扣押财物;冻结行政相对人的存款、汇款;以及其他的行政强制措施。上述措施主要可以分为对人身自由的暂时性限制和对财物的暂时性控制。
行政处罚后,如果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有强制执行权力的行政机关就可以强制执行;如果行政机关没有强制执行权力,而当事人逾期不履行,且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不起诉的,行政机关可在期限届满的三个月内请求法院来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解除由行政机关执行。有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与违法行为无关;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不再需要查封、扣押;查封、扣押期限已经届满;其他不再需要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情形。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解
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后,如果裁判文书已经生效,而行政相对人拒不履行的,则无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是行政机关拒不履行的,则行政相对人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包括以下几种方式: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