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8
在股东抽逃出资纠纷中,法律规定了特殊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即作为原告而言,由于其面临举证困难的境遇,故更应该充分利用该等举证责任分配规则; 通过各种可能的途径搜集和调取能够使法官对被告股东抽逃出资产生合理怀疑的初步证据,以将举证责任转移至被告
抽逃出资具体指的是股东在已经向公司履行出资义务之后,又通过违法手段将出资抽回,但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行为。抽逃出资的行为人会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逃债不是抽逃出资的行为,逃债是债务违约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不还债,抽逃出资是指股东通过各种手段抽逃出资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股东违反公司法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财产权未转移、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
抽逃出资在先后来的债权人能主张债权。实际上公司的债权人如果要请求出逃出资的股东,在其抽逃出资的范围之内承担相关的补充赔偿责任的情况之下,是属于合法的,即使到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也是需要支持的。
其他股东有权根据新《公司法》第152条的规定对抽逃出资股东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股东将抽逃归还。
公司对抽逃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其补足出资,且抽逃出资的股东不经过诉讼时效的约束。换句话来说,也就是抽逃出资的股东对公司补足出资的责任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股东抽逃出资,其实是对公司的侵权行为,且是对公司的不守承诺的行为。除此之外,股东抽逃出资
抽逃出资的情形包括:1、公司资本验资后控股股东利用其强势地位,强行将注册资金的货币出资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 2、股东通过其控制的其他民事主体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增加交易成本,变相获得公司财产或伪造虚假的基础交易关系,如公司与股东间的买卖关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抽逃出资罪,主要指的是公司的股东、或者发起人违反了《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在公司成立之后,又抽逃其出资资金,涉嫌金额巨大、产生后果较为严重的、或者导致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抽逃出资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的犯罪客体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