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4
如果犯罪嫌疑人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侵入除了有关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以外的其他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非法取得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的,就构成了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如果对上述
如果犯罪嫌疑人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的,就构成了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如果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的,就构成了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构成上述两罪,犯罪情节严重
触犯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可以取保候审,具体要看是否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1、行为人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又或者是独立适用附加刑;2、行为人的社会危险性和人身危
如果犯罪嫌疑人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通过非法手段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获取这些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就构成了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如果犯罪嫌疑人对上述这些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
如果犯罪嫌疑人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通过非法途径入侵特定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比如: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等,就构成了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主要有下面几个量刑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的规定,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并非泛指一切入侵网络的行为。而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对于该非法侵入行为,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误工费计算标准法律依据如下: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2、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3、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非法经营有多种形式,每一种形式的量刑数额标准是不一样的。以“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为例,一般情况下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那么就要予以立案追诉,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50万元以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下面几点: 第一,本罪的主体属于属于特殊主体,只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才能构成本罪; 第二,犯罪嫌疑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
手机短信能否直接作为证据,一般需要考量收集短信是不是具有证据效力,就是说手机短信应该具备证据的可能:关联性、客观性以及合法性。 1、证据客观性是指证据作为案件事实的客观遗产而存在的客观存在,不受人的主观意志的转移。证据的客观性要求短信必须真
手机短信可以算作出轨证据。手机短信是民事诉讼法中的电子数据证据,当事人只需要注意采集方式的合法性,甚至是选择公证的方式,提高手机短信的证明力。作为法定的证据类型一种,手机短信也具有一定的证明效力。但是由于电子数据难以保存,也容易篡改,要让法
统计登记证是统计部门颁发的,用于报送统计数据的证书。如果没有统计登记证,理论上是不能报送统计数据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必须到市或区、县统计局办理统计登记并领取统计登记证,单位组织的成立、变更、终止,均应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贩卖信息罪的量刑标准为: 1、贩卖他人信息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贩卖信息主要是指,行为人或者国家机关、金融、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