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9
公司的债权债务并不由股东直接承担。无论是股份有限公司,还是有限责任公司,都是企业法人。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能够以自己的财产承担公司的债权债务。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度,对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有
并存的债务承担,也称为债务加入,是指原债务人没有脱离原来的债务关系,而第三人又加入到该债务关系之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的情形。构成并存的债务承担的具体要求是:第一、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
承包合同的违约责任,需要看对方当事人的具体违约方式,以及当事人在合同中的具体约定。 一般情况下,对方出现了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同时不具有合法的抗辩事由的话,当事人就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承包合同。 如果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采
公司在注销前应当依法组织清算,对公司债权债务进行处理。清算是注销登记前的必经程序,但是现实中存在股东、董事、实际控制人等人,为了不偿还公司债务,恶意转移公司财产,之后制作虚假的清算报告注销法人的情形。为了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法规定了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法律的相关规定,经过对方当事人的同意,企业可以将债权债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这属于债权债务的概括承受。原债务人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之后,债权人可以向新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要求其偿还债务以及从债务。但是需要注意的是
根据相关规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纳税方式如下: 合伙企业里的合伙人,以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已经约定好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合伙协议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清楚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合伙人协商决定的分配比例
公司的债务应由公司的财产承担。在检查公司财产并准备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如果公司财产能够偿还公司债务,清算组应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保费用,缴纳欠税款并偿还公司债务,并按照出资比例在法人投资者之间分配剩余财产,如果发现公司无力偿债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企业破产之后,需要成立专门的清算组,对企业的财产进行清算,清算组在清算期间应当通知、公告本企业债权人,清理债务、债权,并处理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资产。法律规定清算组的此项义务是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得以实现,债权人在被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如果已经正常程序注销的话,是不涉及债务承担的法律问题的。因为在公司向相关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之前,已经进行过公司清算,结清了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保费用以及其他的公司债务等等。如果公司清算组在清算时,发现公司现有的资产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企业破产之后,需要成立专门的清算组,对企业的财产进行清算,清算组在清算期间应当通知、公告本企业债权人,清理债务、债权,并处理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资产。法律规定清算组的此项义务是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得以实现,债权人在被通
担保合同无效后,责任承担要根据具体情形确定: 1、主合同有效,担保合同无效,此时债权人是否存在过错是认定担保人责任的关键。如果债权人没有过错,那么担保人、债务人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担保人均有过错的,担保人责任限额是债务不能清偿部分
担保合同发生于民间借贷关系中,担保合同中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在于保证合同是如何约定的,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具体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如下: 1、如果是签订的是一般保证合同,仅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如
担保合同未生效,也不意味着有过错的当事人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就算双方没有成功订立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条的规定,受到损失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另外需要注意,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条的规定,合同不生效的,也不会影响合同中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