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挂名股东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收益,名义出资人仅是名义上的股东。其实质为挂名股东。公司章程中列明的股东,就要在公司经营活动中承担股东的义务,包括名义股东,因为是否是名义而不是实际出资
挂名股东需要承担以下责任:当实际出资人未按约定履行出资义务的,由于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对挂名股东可能会产生信赖利益,因此挂名股东需承担补足出资的责任,但之后可以向实际出资人追责。
挂名股东在其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其虽然并未参与公司的治理,未享有过真正的股东权利,也未履行过股东义务,但因为其股东身份已向社会公示,实际出资人与挂名股东之间的这种私下借名行为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所以有其在其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
挂名股东可与实际出资人签署免责协议,避免承担责任。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挂名股东在公司出现债务问题时,应按照其名义上出资份额承担责任,事后向实际出资人追要赔
挂名股东承担实际出资人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补充责任,其可根据与实际股东的协议向实际股东追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六条规定,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
挂名股东承担的责任是,如果实际出资人未按约定履行出资义务的,由于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对挂名股东可能会产生信赖利益,因此挂名股东需承担补足出资的责任,但之后可以向实际出资人追责。
挂名股东要对外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六条规定,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
挂名股东在其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其虽然并未参与公司的治理,未享有过真正的股东权利,也未履行过股东义务; 但因为其股东身份已向社会公示,实际出资人与挂名股东之间的这种私下借名行为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所以有其在其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
挂名股东对外承担责任。股东履行出资既是一项义务,也是对其他股东权益的保障。现行法律对未履行出资的股东行为进行了相应的规制。股东未履行或者未能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可以催告缴纳、限制其相应权利,甚至解除其股东资格。
挂名股东对外承担责任。股东履行出资既是一项义务,也是对其他股东权益的保障。现行法律对未履行出资的股东行为进行了相应的规制。股东未履行或者未能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可以催告缴纳、限制其相应权利,甚至解除其股东资格。
挂名股东对外承担责任。股东履行出资既是一项义务,也是对其他股东权益的保障。现行法律对未履行出资的股东行为进行了相应的规制。股东未履行或者未能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可以催告缴纳、限制其相应权利,甚至解除其股东资格。
挂名股东对外是需要承担责任的。若是隐名股东未足额出资,挂名的股东应当补足。两股东之间存在代替持股法律关系可以用代持股协议来证明。隐名股东的权益有投资权益的归属。
公司出事挂名股东需要承担责任,一旦公司经营不规范或债务问题出现,挂名股东的法律风险便凸显出来。尤其在出资不足、出资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的情况下,挂名股东就有可能在挂名出资范围内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